长城网讯(记者周亚彬)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3月4日发布通告,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,便利纳税人、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,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0年3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税总函〔2020〕37号)规定,河北省税务局将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2020年3月纳税申报期限由3月16日延长至3月23日;资源税2020年3月纳税申报期限由3月10日延长至3月23日。
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官网截图
关键词:税收,时间,调整责任编辑:周亚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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